叶政文〔2017〕88号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公车改革各项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由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为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行企业化运作。
二、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屋、车辆、设备、会议场地及其他租赁服务业务,经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出资人,负责公司资本运营工作;县国资局负责做好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的监督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改办负责做好对租赁公司车辆、设备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工作。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要加强管理,依法依规经营,为公车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服务保障。
附件: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人员
名单
2017年6月29日
附 件
河南省昆阳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及
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 事 长:包晓东(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河南省
昆阳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王晓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河南省昆阳
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 事:张琳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股长、河南省
昆阳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铁牛(县发改委体改股股长)
顾杰伟(叶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职员)
二、监事会组成人员
监事会主席:顾召贤(县财政局国资股副股长)
监 事:安惠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副股长)
王 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