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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03-04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叶县叶公大道沙河桥至灰河桥段亮化绿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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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文〔201610

关于成立叶县叶公大道沙河桥至灰河桥段

亮化绿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叶公大道沙河桥至灰河桥段亮化绿化工程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叶县叶公大道沙河桥至灰河桥段亮化绿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徐延杰(县长)

   长:李红民(副县长)

   马  晓(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华民(县检察院副院长)

赵英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孔德伟(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跃伟(县住建局局长)

李耀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中阳(县林业局局长)

李风雷(县工商局局长)

牛聚山(县公路局局长)

张新国(县城管局局长)

张爱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  军(县电业局局长)

杜国钢园林局局长)

靳慧彬(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华栋(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刘自力(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郝中伟(昆阳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跃军(盐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慧卿(龚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路局,牛聚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33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