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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09-24 关键词:
叶政[2007]18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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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07]18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2006年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奖励的

决定

  2006年,各乡镇紧紧围绕县政府确立的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狠抓财源建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乡镇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大关,同比增长47%,乡镇财力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78%,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县财政增收和财政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增强乡镇创收理财的积极性,推动2007年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昆阳镇等10个乡镇给予奖励:

     一等奖:昆阳镇、龚店乡、田庄乡各奖先进5万元。

     二等奖:遵化店镇、水寨乡、旧县乡、辛店乡、任店镇、邓李乡、城关乡,各奖现金3万元。

    望各乡镇按照2007年县政府分解的财政收入目标,从本乡镇实际出发,严格依法治税,大力挖潜创收,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保持我县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振兴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