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在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规划评审会议,会上审议了《F-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编制单元化工一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将该地块相关经济技术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
规划地块位于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一路南侧,距离化工一路与盐都大道交叉口250m。地块北侧为化工一路,南侧、东侧和西侧为现状农用地。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33023.28㎡,其中F-01地块用地面积为32255.95㎡,F-02地块用地面积767.33㎡。
二、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F-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规划F-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
三、地块控制指标
F-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2255.95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6;
3.建筑系数:不小于40%;
4.绿地率:不大于20%;
5.建筑限高:50米。
F-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767.33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80%。
四、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F-01地块相邻地块退界
建筑后退北侧用地边界(防护绿地边界)不小于5米;
建筑后退西侧、南侧、东侧用地边界不小于5米;
地下建筑物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得小于5m,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面距离)的0.7倍,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图)
五、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F-0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北向。
六、配建设施要求
1.规划F-01地块需配套生活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机动车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变配电设施和消防设施。
2.规划F-01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低于1.0个/100㎡建筑面积,物流仓储用房及普通工业厂房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低于0.2个/100㎡建筑面积,标准化工业厂房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低于0.5个/100㎡建筑面积,同步配建不少于20%的充电车位。
3.规划F-01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不低于3.0个/100㎡建筑面积。
4.市政配建设施要求:给水、污水、雨水接开发区给水、污水、雨水管网。
电力、电讯、燃气、热力接开发区电力、电讯、燃气、热力管线。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1日
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董新军
咨询电话:13703756696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