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建设单位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局申请办理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因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需重新申请办理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现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注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燃气调压站迁建工程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叶住建消审字〔2021〕第009号)并予以公告。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郭培峰 联系电话:0375-809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