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E-2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通过 ,现将该地块的相关规划要求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公示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规划地块位于沙河二路北侧、化工四路西侧、化工三路东侧、沙河一路南侧区域内,总用地面积566680平方米,约56.67公顷。
二、用地性质
E-2 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供电用地(U12)、防护绿地(G2)和河流水域(E11)。
三、地块主要控制指标
1.E-2-01三类工业用地(M3):
规划用地面积:294562.29平方米;
容积率:大于1.0;
建筑系数:大于40%;
绿地率:小于等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36米;
2、E-2-02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28429.91平方米;
绿地率:大于等于70%。
E-2-03供电用地(U12):
规划面积:9088.86平方米;
容积率不大于0.8,;
建筑系数:小于40%;
绿地率:不做控制;
建筑限高:不大于36米。
4.E-2-04供电用地(U12):
规划面积:6367.08平方米;
容积率不大于0.8,;
建筑系数:小于40%;
绿地率:不做控制;
建筑限高:不大于36米。
5.E-2-05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11298.08平方米;
绿地率:大于等于70%。
6.E-2-06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11298.70平方米;
绿地率:大于等于70%。
E-2-07河流水域(E11):
规划用地面积:9242.77平方米;
8.E-2-08三类工业用地(M3):
规划用地面积:177774.92平方米;
容积率:大于1.0;
建筑系数:大于40%;
绿地率:小于等于20%;
建筑限高:不大于36米;
9.E-2-09防护绿地(G2):
规划用地面积:18617.39平方米;
绿地率:大于等于70%。
四、相关规划要求
1、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
建筑后退沙河二路不小于 20米、建筑后退化工四路不小于20米,建筑后退化工三路不小于25米。
2.地下建筑物和地下附属设施,退让规划道路红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6 米。
3.建筑退让北侧、西侧、东侧、南侧相邻地块最小距离不应小于 6米,退让西侧相邻地块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米。
4.建筑退城市绿线不小于 5 米。
5.地下建筑物的最小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 0.7 倍,且不得小于 5 米。
6.在进行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建设项目与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
7.配套建设停车场、公厕、配电室、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
详见附图:1、区域位置图,2、上位规划衔接图,3、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图,4、用地现状图,5、用地规划图,6、控规图则。
经办单位: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韩秋、李龙鹏
咨询电话:13939952815 18737537757
备注:若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或叶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