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土地定级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流程和成果管理,完善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发布、调整机制,保证城镇基准 地价现势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的要求,叶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叶县2019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拟举行叶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4月27日15:30
二、听证会地址:叶县自然资源局后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本次听证内容是叶县城区、乡镇、开发区区(分类别)的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事项为我县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等。
四、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叶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县土地市场建设,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五、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由叶县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自然资源局120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 18 日。
七、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冠华 电话:13461201868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