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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9-28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叶县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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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叶县段)线路运行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叶县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通告如下:

一、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叶县段)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侧起向外的距离为15米、12米、15米。新建平顶山至漯河至周口高速铁路(叶县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详见下表:

地点

铁路起讫里程

左(右)侧

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侧起向外距离(米)

备注

叶县

DK43+607-改DK45+000

双侧

15

桥梁段

叶县

DK45+000-改DK47+000

双侧

12

桥梁段

叶县

DK47+000-改DK66+370

双侧

15

桥梁段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勘测,绘制铁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