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澧河叶县段2021~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内容,经报请叶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平顶山市水利局备案后,现将叶县澧河2022年度采砂方案公示如下:
1、本年度澧河采砂范围为:澧河叶县夏李乡董湖段,河道桩号12+150-14+150段,长2km。
2、本年度澧河可采砂石料为36.04万m3。
3、禁采期为每年6月15日至8月20日,其他时间出现河道水位超警戒、河道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突发情况不适宜采砂时,由我局临时发布公告。禁采期以外时段均为可采期。
4、可开采区作业方式为旱采,开采机具有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辆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堆放和加工,应做到采运结合、随采随运,采料及时运至砂石加工厂。采用边开采边整治方式进行,采挖过程中及时对河岸进行加固、修复河床,恢复生态,保证水流通畅、防洪安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