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11-18
关键词:
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决定对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6个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2021年11月18日
附 件:
叶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叶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叶县公安局
叶县财政局
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叶县农业农村局
叶县林业局
叶县水利局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叶县交通运输局
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叶县民政局
叶县司法局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叶县教育体育局
叶县环境保护局
叶县审计局
叶县应急管理局
叶县城市管理局
叶县统计局
叶县商务局
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叶县医疗保障局
叶县自然资源局
叶县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