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初中,各高中,中专,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局直单位(学校):
2018年春季开学后,有群众反映部分学校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用书和办辅导班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为整风肃纪,进一步规范我县教师从教行为,经教体局班子研究,决定印发《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 22日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专项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7.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8.严格执行县教体局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政策规定,严禁在职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9.严禁在职教师指使、默许、纵容任何机构、任何个人进入学校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9.严禁在职教师诱导、暗示、强迫学生到指定书店或摊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三、专项治理时间和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时间从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28至4月15日)。
1.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十条禁令》、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给学校和本人带来的危害及其严重后果,增强杜绝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的自觉性。
各学校要通过橱窗展板、悬挂条幅、校园广播、电子屏幕等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宣传“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专项整治活动。要结合本校实际,精心制定治理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校门口设立公开的投诉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学校)要在广泛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认真查找本校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的问题,做到“重点排查、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
3.学区专项检查。各学区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学校将实施方案、自查报告及时报送至学区。各学区、中心校、初中、高中、局直单位(学校)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图文并茂地以师训简报的形式于4月15日前报送师训股116房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1.全面检查。县教体局成立检查组,对所有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专项治理。
2.严肃查处。重点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袒护包庇、隐瞒问题、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书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同时,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有偿补课、购买教辅资料。党员干部、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要率先行动,以身作则,积极抵制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波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勤俭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延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对分包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分包单位一览表附后)。
各单位(学校)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区主任是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是本校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处置上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处置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行为。通过治理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用先进的事迹教育人,用崇高的精神激励人,用榜样的力量带动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面向家长的宣传工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
(三)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学校)要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问责等长效机制。
1.严格考核评估,建立监督体系。县教体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学校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和推销教辅,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凡有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其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2.加大惩处力度,建立问责制度。对于从事有偿补课和推销教辅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和购买教辅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对于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造成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对学校及校长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校级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严厉追责。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8052746。
附件:班子成员、机关股室专项治理分包一览表
2018年3月22日
附 件
班子成员、机关股室专项治理分包一览表 | |||
班子成员 | 分包单位 | 分包乡镇 | 包乡股室 |
李延伟 | 仙台学区 | 仙台镇 | 体卫艺股 |
水寨乡 | 师训股 | ||
廉村镇 | 教育股 | ||
娄保义 | 田庄学区 | 田庄乡 | 安全办 |
马庄乡 | 项目办 | ||
龙泉乡 | 发规股 | ||
董福宏 | 叶邑学区、 县高 | 叶邑镇 | 督导室 |
保安镇 | 法制股 | ||
辛店镇 | 资助中心 | ||
李小宇 | 城关学区、 二高、昆中、实验学校 | 昆阳街道 | 幼教股 |
九龙街道 | 人事股 | ||
盐都街道 | 老干部股 | ||
陈国战 | 夏李学区 | 夏李乡 | 监察室 |
任店镇 | 信访股 | ||
常村镇 | 职成教股 | ||
郑春涛 | 龚店学区 | 龚店乡 | 招生办 |
邓李乡 | 计财股 | ||
洪庄杨乡 | 办公室 | ||
王淑平 | 民办教育、县幼儿园、县聋哑学校、县中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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