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叶县分局
关于平顶山隆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联苯系列及苯胺系列产品分离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隆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联苯系列及苯胺系列产品分离提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审查)。为保证审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8099196、8668089(叶县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叶县九龙路270号
邮 编:4672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平顶山隆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联苯系列及苯胺系列产品分离提纯项目 | 平顶山隆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 |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隆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盐神大道东段路北建设年产1000吨联苯系列及苯胺系列产品,租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已有厂区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120亩,建设单位拟分两期进行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7728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即甲类生产车间一)、4座库房(其中甲类库房3座,丙类库房1座)及相关辅助工程 | 废气:联苯生产线投料、1#苯胺生产线投料及2#苯胺生产线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自料仓顶部的抽气管密闭收集至各自袋式除尘器(共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一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联苯生产线各反应器均采用密闭管道连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双锥干燥器自带的尾气收集系统收集至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经储罐顶部的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1#及2#苯胺生产线各反应器均采用密闭管道连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双锥干燥器自带的尾气收集系统分别收集至2#及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3及DA004)排放。 废水:乙醇回收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成品干燥循环热水经热水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企业废外包装材料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乙醇溶剂利用搪玻璃反应釜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运,作为原料使用;废内包装材料、精馏残渣、联苯废液、乙醇蒸发残渣、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经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