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叶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07 | 宗地总面积: | 15230.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昆阳大道,西至程寨村土地,南至道路,北至河南省智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2 | 建筑密度(%): | ≤28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6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5230.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1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106525BA0079 | |||
起始价: | 2514万元 | 加价幅度: | 4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05日 至 2025年08月02日 到 叶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05日 至 2025年08月02日 到 叶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2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8月03日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叶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07 号地块: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三)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五)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挂牌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北侧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12960
开户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叶县玄武大道支行、中国银行叶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叶县支行
开户账号:941042013000057744、263791305517、1707025319200265104
叶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